根据各二级学院核实,截至2025年12月24日,王鹏宇等9名学生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,亦未履行请假或休学手续。相关辅导员已按学校要求与学生本人或家长联系,并确认其自愿退学的意愿。
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四款及《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(修订)》(湘外经院学字〔2022〕36号)第三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:“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,予以退学处理。”
经学校研究,决定对王鹏宇等9名学生作退学处理(名单见附件)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5日
如对上述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0731-88140627
联系地址: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综合楼A507办公室
附件: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
湖南涉外经济学院
2025年12月24日

